国庆加班相关问题大汇总!
发布于:2016-10-08 点击量:1667
正值国庆,大家这会儿都在做什么呢?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在节日依然要维护城市的正常运转,那么国庆加班的话,能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单位拒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职工调休,职工应当如何维权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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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庆期间应该拿多少加班工资?
10月1日到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pide;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pide;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已调为2190元/月。
因此,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
年终奖
上下班交通补贴
工作餐补贴
住房补贴
中夜班津贴
夏季高温津贴
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加班是法定工作时间的延长,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而且是单位安排做,还能为单位创造某种利益。
值班是因为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也算值班。
加班待遇不能低于法定标准;
值班待遇,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
3、国庆加班能换调休吗?单位应优先安排调休,还是发放加班费?
双休日加班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不安排补休的话,应支付两倍工资。
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另外支付三倍工资。
就是说,单位对于双休日加班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调休有选择权,对于法定休假日加班待遇则没有选择权。
4、职工能否自行安排调休时间?会逾期作废吗?
调休时间由单位安排或批准,但不能过期作废。
不过,劳动者应注意,尽管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外,即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工资支付凭证只需保存两年,超过两年的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所以劳动者还是应及时维权。
5、国庆连续加班7天是否违法?若违法,职工该如何维权?
法律规定工作一周至少应休息一天,连续加班7天属于违法超时加班。
除非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情况。
单位违法超时加班,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投诉举报。
6、若职工自愿申请在国庆期间加班,是否有天数限制?
加班应由单位安排或批准。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弹性工作制职工,国庆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调休如何安排?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
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但是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没有双休日加班一说,但是上海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