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解惑】
很多父母,买房子的一大考量就是将来能把房子留给子女。但很多人不知道,要想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还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无论是继承、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支付各种费用。那到底什么方式最省钱呢?
【例】
2010年父母以200万元买入唯一一套80平方米的房产,2017年分别以赠与、继承、买卖的方式以300万元转让给子女,对子女而言非首套。这种情况下分别产生哪些税费?
先看一下继承、赠与及买卖这三种方式的各自成本,再将三种方式在同一情况下进行比较计算。

第一种:通过继承的方式

第二种:通过赠与的方式

第三种:通过买卖的方式

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房产,所产生的公证费用:

证明单方赠与或者受赠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除继承外)。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


继承过户税费全免,又因当下政策不再强行公证,因此继承公证只需要交纳产权登记费,所以是这三种过户方式中最省钱的。

那么,看到这里,大家都认为选择继承获得房产税费最省,建议大家多想一步,分析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再售时的税费情况。


继承和赠与方式成本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只有在满五唯一的情况下才能免征,否则只能按照利润的20%征收,大大增加了转让成本。另外,増值税及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是追溯至父母购进时的价格计算。也就是说,再售税费成本可预见且非常高。
还是上面的例子,根据目前社会经济情况,假设,2018年子女以310万元再售房产,虽然房产仍然系普通住宅,但并非子女独套。买受人也为非首套,那么税费情况又将如何?

【律师评析】
通过对比,建议大家选择买卖方式转让房产。在此,也提醒各位买受人,在购买对方为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时,需注意税费情况和承担方式。因此,建议大家在取得父母房产时选择买卖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