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后的那些“事”儿
发布于:2020-08-21 点击量:2075
16岁女孩经人贷款做微整形
当时小文因为没有钱做微整形,又不够贷款的年龄,介绍人就通过网络贷款4万元转借给小文,并让小文打了欠条。手术时涉事机构没有给她提供病历和发票,具体注射过程及所用的药物她也不清楚是什么,手术后小文感觉自己的面部抽搐不适。
微整形后,小文为了偿还贷款,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加上面部不适,小文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了自己的父母。此时,因为还款不及时,中间人仍在不停地威胁骚扰小文。
小文母亲刘女士说:“我也不是说非要医院怎么赔偿,最起码得给我一个说法,我家孩子也不到年龄就花了4万块钱,她有这个偿还能力没有,你这个行为是不是不对的。”
小文的身份证显示她是未成年人
小文的父母觉得,涉事机构明知小文未成年,仍给她做了微整形手术;瘦脸针和玻尿酸两项注射费用就高达4万元,明显不是小文这个年龄的少女能够承受的费用,该医疗机构存在欺诈行为。
案件涉事机构拒绝协商
今年4月,多次与涉事机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女士向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监督所反映了此事。6月5日来到涉事机构,该机构负责人告知小文的父母,整形是小文自愿的行为,如果对整形效果不满意,可以选择修复,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他们也会接受。
涉事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小文的父母已经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了此事,所以他们不会做任何回应,也不愿出面解决此事。对于这样的回答,刘女士感觉十分气愤。
随后,小文父母来到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小文的这起投诉他们已经受理,擅自给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属于违规行为,他们会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瑞亚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处罚。至于费用问题,目前,针对微整形收费属于市场行为,并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如果想要退费,可以向卫健委反映此事。
工作人员还给刘女士复印了女儿小文的病历,病历上标注项目为A型肉毒毒素2支,12800元,玻尿酸4支,27200元。当天下午,小文父母向税务部门反映此事后,拿到了发票,每张金额为8000元,共计5张,开票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为了进一步解决此事,小文的父母又将此事反映给郑州市金水区卫健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告诉小文的父母,院方拒绝协商解决此事。按照工作流程,小文的父母可以在卫生监督部门结案后向法院起诉,追讨相关费用。
案件律师说法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为小文才16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她通过网络贷款四万元,还是其在整容时与涉事机构形成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能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且其父母也未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故小文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涉事机构返还相关费用。
文章来源 | 医疗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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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小文因为没有钱做微整形,又不够贷款的年龄,介绍人就通过网络贷款4万元转借给小文,并让小文打了欠条。手术时涉事机构没有给她提供病历和发票,具体注射过程及所用的药物她也不清楚是什么,手术后小文感觉自己的面部抽搐不适。
微整形后,小文为了偿还贷款,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加上面部不适,小文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了自己的父母。此时,因为还款不及时,中间人仍在不停地威胁骚扰小文。
小文母亲刘女士说:“我也不是说非要医院怎么赔偿,最起码得给我一个说法,我家孩子也不到年龄就花了4万块钱,她有这个偿还能力没有,你这个行为是不是不对的。”
小文的身份证显示她是未成年人
小文的父母觉得,涉事机构明知小文未成年,仍给她做了微整形手术;瘦脸针和玻尿酸两项注射费用就高达4万元,明显不是小文这个年龄的少女能够承受的费用,该医疗机构存在欺诈行为。
案件涉事机构拒绝协商
今年4月,多次与涉事机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女士向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监督所反映了此事。6月5日来到涉事机构,该机构负责人告知小文的父母,整形是小文自愿的行为,如果对整形效果不满意,可以选择修复,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他们也会接受。
涉事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小文的父母已经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了此事,所以他们不会做任何回应,也不愿出面解决此事。对于这样的回答,刘女士感觉十分气愤。
随后,小文父母来到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小文的这起投诉他们已经受理,擅自给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属于违规行为,他们会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瑞亚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处罚。至于费用问题,目前,针对微整形收费属于市场行为,并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如果想要退费,可以向卫健委反映此事。
工作人员还给刘女士复印了女儿小文的病历,病历上标注项目为A型肉毒毒素2支,12800元,玻尿酸4支,27200元。当天下午,小文父母向税务部门反映此事后,拿到了发票,每张金额为8000元,共计5张,开票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为了进一步解决此事,小文的父母又将此事反映给郑州市金水区卫健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告诉小文的父母,院方拒绝协商解决此事。按照工作流程,小文的父母可以在卫生监督部门结案后向法院起诉,追讨相关费用。
案件律师说法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为小文才16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她通过网络贷款四万元,还是其在整容时与涉事机构形成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能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且其父母也未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故小文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涉事机构返还相关费用。
文章来源 | 医疗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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