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生活中价值比较大的生活必需品,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喜事,也是人生中的大事,因为房屋是全家人甚至是父母、子女两代人的心血,如果买房问题上出现法律纠纷,可能买房会成为全家人心中的窝心事,甚至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本律师在办理了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总结了一下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让广大的购房者买房时不窝心、不遭受经济损失。

一、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开发商卖的房屋一般是期房,也就是说买房人先交钱,并且交钱时房屋没有建好,建好的时间可能是交钱后一年或者两年。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开发商贷款比较容易,卖房也比较好卖并且卖的价格比较高,开发商的资金比较充裕,房子一般按期交房甚至提前交房。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冷清,特别是在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情况下,银行由于心理恐惧往往不愿意向开发商提供贷款,开发商资金压力比较大,由于买房人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采取观望态度,希望房屋价格能够下降,往往也不愿意买房,开发商的资金链的压力比较大,往往造成开发商逾期交房,短的的逾期1年,长的逾期2年甚至3年。虽然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是需要成本的,并且往往费事、费力,再加上部分开发商在合同里边订立了因政府因素导致的逾期交房开发商免责,这种情况又往往成为开发商逃避法律责任的一个理由,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往往面临败诉,好多购房人考虑到自己的诉讼成本与收益的比例及诉讼风险,往往选择放弃维权,让自己因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吃个哑巴亏。

律师建议:在房地产火爆的时候,买房人选择购买开发商的商品房,往往风险小一些,在房地产低迷的时候,买房人选择开发商购买的房屋风险较大,最好是选择实力较为雄厚的公司,这种公司逾期交房的可能性相对小一些,因为资金实力雄厚。如果实在是无法选择,可以选择购买二手房,最起码二手房不存在逾期交房的问题。

二、买二手房。

1、首选需要看看要买的房子是不是卖房人的房子,要求卖房人带着购房人去房管局查询一下房屋的登记情况就可以知道,因为房屋属于登记决定房屋所有权的产品,去房管局查询,可以得知房屋是不是卖房人的。现实生活中,丈夫卖妻子的房屋,妻子卖丈夫的房屋,子女卖老人的房屋,老人卖子女的房屋,这是比较常见的,如果不是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不保护的,除非真实的房主同意出卖。往往由于房价变动等因素,真实的房主非常有可能不同意出卖房屋,这让买房人前期看房子支付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全部化为泡影,并且承担房价上涨带来的又一大损失,虽然可以起诉假卖房人赔偿损失,但是由于打官司比较麻烦,并且打官司成本与本身的收益额之间存在差异,很多人选择了认头,导致自己受骗了并且维权困难,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

2、看看房屋有没有被法院查封。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即使房屋交付了也无法办理过户,这时卖房人如果退给购房人钱,购房人损失的是基本上没有的。如果卖房人逃跑了,人找不到了,买房人的损失是比较大的,这种情况法院判决买房人胜诉问题是不大的,但是往往执行上存在困难,导致买房人的权利无法维护,给买房人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3、能进行预告登记的就进行预告登记。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及时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一方面可以避免卖房人再进行一房二卖,又可以对抗法院对卖房人房屋的查封。此外,费用也比较低,手续也不是很麻烦,买房人可以花很少的钱,给自己一个安心。

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总好于将来打官司,买房子准备不充足的人往往将来会面临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