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课程(四)
发布于:2010-12-30 点击量:702
六、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行为;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七、“规定”的审查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1.请求审查的规定必须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2.该规定必须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3.必须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4.对该规定的审查请求必须是明确的,并附有理由;
5.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合理性。
案例
对下列哪种情形,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A。张某对交警作出的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不服;
B.公务员王某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王某不服;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不服;
D.大学生王某在校期间结婚,学校对其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王某不服向省教育厅申诉,省教育厅受理后未作出书面答复。
案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其根据专业知识作出的一种技术判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中进行质证,法院可以决定是否采信,不实际对当事人产生影响,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A不选。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故B项不选。
选项C 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当选。
选项D属于行政不作为,学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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